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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业公司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工作

来源: 盐业公司 发布时间:2019-04-12 字体:[ ]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集团公司全面从严治党会议精神,盐业公司纪委全面履行监督第一职责,进一步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工作,力求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

强化主体责任日常监督。对党委管党治党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提醒,以有效的监督保证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协助党委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会议;贯彻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督促党委修订集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分解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与基层单位党组织签订《2019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状》、《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将压力和责任传递到“神经末梢”,层层压实责任。

加强作风效能日常监督。贯彻市纪委通纪办发[2018]73号)和集团公司纪委苏盐司纪[2019]3号文件精神,通过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视频会等,强化精神宣贯;对财务部门,以及负责公务接待、公车、食堂、接待场所等管理的综合管理部负责人节前提醒,督促其认真履行主体监督责任,把好第一道关口;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享乐奢靡之风和隐形变异问题及公车入库封存等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强化经营管理日常监督。紧扣市纪委第十九纪检监察组季度督查和公司2019年度纪委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开展日常监督。对结构性存款,严格按照市国资委文件精神,坚持5家以上比价,实行公平竞争;对大宗商品采购,如本批次托盘采购,采购3家以上比价竞争;对物流运输采取公开招标等方式,公开透明,杜绝“暗箱操作”。

问题整改纳入日常监督。以“监督常在”倒逼党组织聚焦整改抓落实,今年以来,针对市纪委第十九纪组第四季度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及作风建设专项督查中存在问题与不足,督促公司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涉及到落实“两个责任”和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研究部署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