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国资委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7-08-28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国资委2016年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内设处室)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南通市国资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南通市国资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19号)和《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通委【2010】19号),设立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3、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4、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5、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7、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8、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规定,拟订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县(市)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按照职责,市国资委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处、产权与收益管理处、企业发展改革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人事教育处)、监事会工作处。另按规定设立党群工作处、老干部管理处及监察室。

  三、2016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市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上级国资委工作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以提高质量效益为中心,以深化改革发展为重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资监管工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国企运行健康平稳。市国资委强化目标考核,优化服务指导,推进国有企业运行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促进指标任务和经营责任有效落实。年初研究确定全年工作思路,对9家出资企业下达“一企一单”经营目标任务,通过月度分析、季度推进、年终考核,抓好指标监控,把握运行走势,确保任务完成。全年委领导带队开展集中调研和专题调研48次,紧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工作,指导企业稳增长、促投资、完成政府交办任务,为企业平稳发展排忧解难,以“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精神,先后为企业协调解决难题52个,召开4次企业运营分析会,检查交流企业生产经营和资本运营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千方百计保障企业平稳运行。各出资企业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化解经济下行带来的影响,企业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符合预期。市国资委被省国资委评为“2016年推进国有企业提质增效工作先进单位”,在全省大会上作交流发言。

  (二)国企改革稳步实施。采取有效措施,把握改革主线,稳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点工作。一是落实重点改革任务。深入贯彻中央、省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结合南通实际,制定《南通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南通市深化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各出资企业围绕改革目标,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一企一策”改革、开展国有企业员工持股等工作上进行了有益探索。二是推进国有企业上市。运作好4家上市公司,以资产证券化为导向,支持精华制药等上市公司采用再融资等方式并购重组优质企业,推进江天化学IPO材料申报、宝灵化工新三板挂牌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三是优化国有资源配置。综合运用增量投资、存量调整、减量退出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发展能力。增量项目加快推进,积极推进南通港集团、轨道交通公司组建;鼓励企业利用资本优势与优强民企合作,全年共新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11家。存量资产不断优化,提出“三分开”和“三种监管形式”,积极推进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集中监管,推进汽运集团、燃气总公司等企业出资人调整。低效资产逐步退出,完成第三印染厂、南通造纸厂等企业破产清算;指导沿海集团制定房地产、酒店等非主业行业退出方案。市国资委“实施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创新地方国资运营模式”项目获2016年度南通改革创新奖三等奖。

  (三)国企作用显著发挥。国有企业发展态势趋好,国有资本功能逐步放大,基础支撑、战略引领和公共服务三大功能进一步显现,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交通网络、服务陆海统筹沿海开发、推进城市保障房建设、实施文化旅游景点保护与开发等方面作出应有贡献。一是发挥基础支撑作用。有序推进陆海统筹项目、市区重点设施建设和文化民生工程等。产研院二期及创源工程等一批项目、通州湾腰沙工程等重大投资项目初见成效;快速路网“一环一轴八射”格局基本奠定,102030交通畅通目标基本实现。二是强化战略引领示范。加强对接央企,产控集团与中航工业合作汽车轻量化碳纤维构建项目落地,国投公司与清华控股合作,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落户;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实体化步伐加快,融资能力提升,综合融资成本降至历史低点,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障;信用等级全部达AA级,其中国投公司、城建集团达到AA+。三是凸显公共服务功能。南通兴东机场建成国际机场,轨道交通前期建设有序推进,南通基金产业园正式开园,阳光养老机构进入实体化运营;“两河两岸”景观带等园林绿化重点工程全面推进,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做好综合性公园和小游园建设,圆满完成濠河5A级景区整改提升工程。

  (四)国资监管主动作为。加快转变履职行权方式,切实从管企业为主转向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一是强化监事会作用。国有企业监事会健全监督网络,集结监督主力,提升依法履职和监督检查能力,印发《南通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手册》,全年分季度开展出资企业“年度监督检查”、“重大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情况监督检查”、“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专项检查”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共完成各项监督检查27次,准确揭示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136个,积极跟踪整改落实,形成监督检查有效闭环。市国资委被评为全省国资系统“2016年推进国有企业监事会创新工作先进单位”。二是监督企业有效防范风险。创新构建外派监事、纪检监察、审计监督“三位一体”的国企风险监控机制,形成监督合力,通过全系统布置风险监控工作、全过程强化风险监控督导、全方位构建风险监控网络,促进出资企业风险管控水平大幅提升,实现国企风险监控全覆盖。全年召开33次专题业务会,审议119个议题,系统分析排查企业风险的关键环节,有效规避企业市场风险、投资风险、财务风险、廉政风险,促进企业风险识别、检测预警和防范化解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三是指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状况、运行质量、债务风险的分析评价,做好企业融资、担保、基金、理财等业务的审核,督促企业加强基础管理,严控管理费用和财务成本,堵住经营发展中的“出血点”,实现降本增效。9家出资企业重新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统一了制度模板和量化标准;完成2015年度各出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工作,形成审计整改意见,做好企业经营管理问题整改监督检查工作。推进法治国企建设,产控集团初步试点在集团本部和投资企业两级层面推进依法治企工作,坚持全面覆盖,强化企业依法治理、依法合规经营、依法规范管理。

  (五)队伍建设从严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狠抓队伍建设,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和组织保障。一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强化“一岗双责”,落实“两个责任”,积极推进“三清示范区”建设,不断提高国资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印发《2016年国资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召开国资系统纪检工作例会5次,组织召开本系统“从严治企”警示教育大会,推动各出资企业纪检组织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形成常态督查机制,以例行检查、专项督查、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狠抓作风建设。今年以来,市国资委组织开展国有企业作风建设检查4次,受理群众意见建议4条,办理办结信访件24件,向出资企业领导人发放函询单5件,开展各类谈话18人次。二是加强企业治理结构和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企业领导班子,调整充实企业领导班子7个,调整班子成员10人次,进一步优化了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结构;配合组织部组建保障房公司党委,调整盐业公司、港口集团党委班子。加强董事会建设,扩大外部董事比例,探索聘用独立董事,职工董事、监事全部调整到位,企业法人治理进一步完善。把好企业人员进口关,指导企业做好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全年共审核引进各类专业人员82名、企业发展紧缺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9名;推荐上报市“226”人才和省“333”人才培养对象15名。三是持续抓好机关作风建设。扎实推进机关全员绩效考核,细化50项重点工作,严格处室月考季评,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认真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专题党课和专题学习12次、专题研讨4次、学习讲座2次,干部作风明显转变,队伍素质得到提升。完成政协提案办理,向全市市级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寄送征求意见函565份。指导国资系统成功创建7家“省级文明单位”,数量列市级机关首位。创新老干部服务管理,全年走访慰问老干部685人次,确保536名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落到实处,切实发挥老干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市国资委被评为 “机关先进党支部”,获“2016年度南通市级机关综合绩效考评优秀单位”称号。

  (六)服务企业常态长效。国资委找准服务这个切入点,常态化开展企业服务工作,个性化加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服务,机制化解决企业发展面临难题。一是抓实抓好安全生产。立足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在系统内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年初与各出资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危化品专项整治”、“G20峰会消防攻坚保卫”等八大专项行动;委领导带队做好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开展重点检查30次,督促企业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对各类隐患进行整改,确保国资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市国资委被评为全国119消防安全工作优秀组织奖。二是着力落实维稳责任。妥善处置国有企业历史问题,第一、二批59名市属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补贴标准及补贴金额已核发到位,第三批21名符合享受待遇人员已完成认定审核工作;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全年接待上访175批815人次,受理信访事项73件,信访批次和数量与往年同期相比有所上升;认真抓好领导包案工作,耐心做好职工上访协调疏导。三是建立健全帮服机制。继续加大与企业、社区、村居、部队的联系,加深党群关系,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打造国资品牌,深入开展“走帮服”活动,积极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宣扬精神文明新风尚,塑造国资党员好形象。连续八年组织国资系统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累计参与志愿活动达1000多人次。2016年由委领导带队,以党小组为单位,先后对通州区金沙镇、兴东镇、濠城社区、四甲部队等开展走访调研、结对帮扶等活动,帮助困难家庭40余户,筹集爱心资金逾10万元。市国资委被市委评为“结对帮扶先进单位”。

  总体来看,2016年各出资企业在经济下行压力中保持平稳态势,国资监督管理和国企改革发展也有一些新的亮点。但资金紧、人才缺、转型难的矛盾仍然突出,国资国企发展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国企功能定位有待进一步优化,国企发展难点有待进一步化解,国企发展实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国企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队伍有待进一步发展。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强化忧患意识,认真研究解决。

第二部分 南通市国资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南通市国资委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5112.20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93.84万元,减少3.65%。主要原因是:2015年因工资调整需补发从2014年10月起的增资,2016年无工资调整。其中:

  (一)收入总计5112.2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112.20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193.84万元,减少3.65%。主要原因是:2015年因工资调整需补发从2014年10月起的增资,2016年无工资调整。

  2.年初结转和结余4.83万元,主要为上年结转本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5112.20万元。包括:

  1.本部门属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049.2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40.55万元,减少2.71%。主要原因是:2015年因工资调整需补发从2014年10月起的增资,2016年无工资调整。

  2.其他支出56.82万元,主要用于专职监事工资等相关费用的支付。

  3.年末结转和结余6.14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主要为本部门本年度以及以前年度累计形成的结转至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收入合计5107.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07.3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支出合计5106.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03万元,占92.11%;项目支出403.07万元,占7.8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112.2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3.84万元,减少3.65%。主要原因是: 2015年因工资调整需补发从2014年10月起的增资,2016年无工资调整。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本部门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5106.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5.15万元,减少3.68%。主要原因是:2015年因工资调整需补发从2014年10月起的增资,2016年无工资调整。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768.28万元,支出决算为510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年中追加预算增加专项支出和基本支出。其中:追加抚恤金指标50万元、国有企业专职监事相关费用45万元、追加退休人员养老金补发部分109.07万元、创新奖5万元、综合绩效考评奖97.84万元、出国考察费6.02万元。

  (一)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

  1.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4507.88万元,支出决算为47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退休人员养老金、在职人员绩效考核奖。

  2.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60.4万元,支出决算为34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抚恤金费用。

  (二)其他支出(类)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主要用于专职监事费用的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0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570.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32.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本部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06.0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5.15万元,减少3.68 %。主要原因是2015年因工资调整需补发从2014年10月起的增资,2016年无工资调整。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4768.28万元,支出决算为510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因工资调整需补发从2014年10月起的增资,2016年无工资调整。。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0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570.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32.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0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5.1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3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7.52%;公务接待费支出5.0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7.3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6.08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比上年决算增加2.93万元,主要原因为2015年1人出国,2016年2人出国。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2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3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2.36万元,完成预算的34.71%,比上年决算减少11.35万元,主要原因:因公车改革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单位公车由原来配置的7辆减少为2辆,年初预算为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油卡充值、苏通卡充值、汽车保险及保养维修。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3.公务接待费5.03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03万元,完成预算的33.92%,比上年决算减少5.73万元,主要原因为接待批次、人次减少以及接待标准降低。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兄弟市来通考察、信访接待以及日常工作中的接待工作餐等,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515人次。

  本部门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本部门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9.37万元,完成预算的59.08 %,比上年决算减少1.72万元,主要原因为培训次数及培训人数减少。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20个,组织培训224人次。主要为培训监事、信访、国企改革、干部进修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27万元,比2015年增加13.44万元,增长11.31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从2016年起公车改革后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及县(市)出差定额补贴。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电脑、打印机等)支出1.6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的基本支出。

  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

  五、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部门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