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国资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28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2016年市国资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预算数
小计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数
一、“三公”经费合计 21.63 21.63
(一)因公出国(境)费 单位不需填列 单位不需填列
(二)公务接待费 14.83 14.83
(三)公务用车费 6.8 6.8
      1.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8 6.8
二、会议费 7.59 7.59
三、培训费 15.86 15.86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单位部门预算中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际出国(境)时,财政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计划和按标准核定的经费数额追加单位预算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在部门决算中公开。
(2)公务用车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