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南通市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的公告
根据《南通市国资委关于选聘中介机构的管理办法(试行)》(通国资发〔2017〕215号)和《南通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工作的通知》(通国资发〔2020〕34号)的要求和动态管理原则,南通市国资委现对中介机构备选库进行调整。
一、经过材料审核,以下中介机构调整入库:
1.审计类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
盐城天翔丰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江苏金陵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评估类
江苏政通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通分所已注销,将其调整出库。
特此公告。
南通市国资委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