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南通机电设备总公司的产权界定工作,同时为其下一步的改制工作打下基础,产权界定工作小组决定通过公开方式选聘法律顾问,为产权界定工作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的律师事务所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司法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连续执业三年以上(须通过上年律师协会年检),且律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执业规范;
2、具有优秀的专职执业律师(上年年检合格)人数在50人以上(含50人),且从业律师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勤勉尽责,无不良记录。
3、熟悉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具有丰富的产权界定、交易、金融、破产、公司重组或其他某一法律领域诉讼或非诉业务经验。
二、参与竞聘律师事务所须向国资委提交下列资料:
1、机构主要负责人简介;
2、经过年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包括人员构成、部门设置、内部控制制度等,并应以书面形式对本所近3年内没有受过任何处罚做出证明;
4、律师事务所接受过产权相关的委托案件及办理情况;
5、律师事务所的竞聘报价;
6、其他国资委所需要的相关材料。
三、确定方式
市国资委评审小组现场将各律师事务所递交的密封材料开封,先进行资格审查。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材料打分(详见评分表),得分最高律师事务所为受聘法律顾问。如出现得分相同情况时,由评审小组与得分相同的律师事务所进行竞争性谈判,最终确定一家受聘律师事务所。
四、注意事项
1、凡参与竞聘的律师事务所,对所报送的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完全责任。如发现律师事务所提交材料虚假、不合法,将直接被取消参评资格。
2、本次报价高于10万元为无效响应文件。
3、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自本公告之日起即可在本委网站或到市国资委产权处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4月30日。
4、所有材料于2019年4月30日前密封报送市国资委2509办公室。所有报送材料均不退回。
5、此公告由市国资委负责解释。联系人:施海萍;联系电话:0513-59003972。
特此公告。
附件:评分表
南通市国资委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