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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简章 20180516

来源: 轨道公司 发布时间:2018-05-16 字体:[ ]

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19日,为市属国有独资企业,主要从事南通城市轨道交通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现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加强市国资委出资企业人员招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南通市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员工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和企业用人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现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报名基本条件

1.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

(3)身心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2. 有以下情形的,不接受报名申请:

(1)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未满的;

(2)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处理的或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调查的;

(3)有其他不良行为和记录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详见附件1《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人才需求计划表》。


三、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2018年5月16日-2018年5月25日17:00

2. 报名方式:登陆南通市国资委网站、南通人才网和南通人事考试网公示公告栏下载填写《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将电子报名表(附近期免冠正面2寸照片)及其他报名材料发送至ntgdjt@126.com邮箱,邮件名格式为:姓名-报考部门及岗位

3.报名资料包括:《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个人签字版)、个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学信网认证的备案表电子稿)、职称证书、奖励证书、相关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上述指定邮箱。

4. 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报名联系人:张女士、周先生;联系电话:0513-69900271;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1,南通市政务中心北楼1108室。

(二)资格审查:轨道公司根据简章规定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复审采取面谈、电话或专项测试的方式进行,并对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通过复审的人员进入综合测评环节,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测评:

通过笔试、面试等形式进行综合测评,根据综合测评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复审已加测专项测试的不再进行笔试。

   (四)体检、考察、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考察。符合招聘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试用与录用: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组织综合考评。考评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0513-69900218(城建集团)。

轨道公司简章及岗位表051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