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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子公司
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 房投集团 发布时间:2021-11-19 字体:[ ]

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市属一类国企。业务领域涵盖城市更新、地产开发、公共医疗投资、养老服务、工程代建、资产物业管理等。根据《南通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员工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其子公司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南通市通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南通市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南通市阳光养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现制定简章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主要承担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工作。

南通市通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工程项目监理工作、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等工作。

南通市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主要承担市区旧城改造地块的融资、前期、开发、建设、安置等工作。

南通市阳光养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主要承担机构养老、医养结合护理院、居家与社区养老服务、老年人产品租售及适老化改造等业务,阳光老年公寓分公司主要负责南通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阳光老年公寓的经营管理。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2.享有公民的政治及民事权利;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执业(从业)证书;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详见附件1。

四、程序方法

1、发布简章

通过南通市国资委、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程序办法等相关内容。

2、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招聘工作组对网报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后通知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书面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时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不开考。

对于专业性较强、资质要求较高的紧缺型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合格者不足3人的,经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请示市国资委同意后,也可开考。

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0人的岗位,将通过适岗评价的形式进行复审,选取前10名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对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10人的岗位,达到开考条件的直接进入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取前5名进入面试环节。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各计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合格者取笔试前五名进入面试;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计算总分,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4、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取前2名进入适岗考察环节。重点考察报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若出现考察对象不合格时,由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该岗位可以空缺或是否递补。

5、体检

综合考分第一名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的,由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递补。

6、公示、办理录用手续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南通市国资委、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公开招聘资格。录用者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组织综合考评。考评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对取消公开招聘资格、录用资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的,由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递补。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与要求:

1.登陆南通市国资委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网站查看岗位信息,于2021年11月25日17:30前扫描以下二维码填报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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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公司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通知考生提交书面资料资格复审。

3.初审合格后的考生请于2021年11月30日17:30之前将报名资料送至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大厦A栋1615室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资料:①《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贴照片);②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任职证明、奖励证书、反映本人工作经历、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的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所需资料一次性提交,不接受补交。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相关人员应聘资格。

4.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的时间地点,公司将及时通知,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二)相关说明

应聘人员报名资料(复印件)将由公司人事部门妥善保管,概不退回。

六、本简章由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513-59001823(保障房公司)

0513-59001127(阳光建设、通大监理、城市更新)

七、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3-85096699。

附件:

1.《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子公司2021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子公司2021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报名电子二维码

                                                          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9日

附件1年南通市保障房公司子公司2021年下半年招聘岗位一览表.docx

附件2南通市保障房公司子公司2021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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