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国资干〔2020〕21号
关于季铖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本委各处室:
经研究决定:
季铖同志任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人事处)副处长;
孙松同志任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人事处)一级科员。
南通市国资委党委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