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国资干〔2019〕23号
关于张泽东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本委各处室:
经委党组研究决定:
任命张泽东同志为财务监管与考核分配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蒋珺杰同志为企业发展改革处副处长;
任命王楠楠同志为督查处副处长;
任命朱婧同志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人事处)副处长。
以上同志原职务自然免除。
南通市国资委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