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市政府召开了《南通港总体规划(2018-2035年)》修编情况专题汇报会。市政府徐惠民市长、单晓鸣常务副市长、吴永宏副市长及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徐市长充分肯定南通港总规修编成果,并就江海联运、通州湾新出海口建设等重大事项提出新指示、新要求。为了适应南通市及腹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明确南通港未来发展方向;完善港口布局,促进港口与城市、产业布局的协调发展;合理利用、有效开发岸线资源,优化平面布置方案,实现港口可持续发展,南通市交通运输部门在原港口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委托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按照一致性、协调性和可持续发展“三原则”组织开展《南通港总体规划(2017-2035)》(以下简称《总规》)修编工作。根据最新编制的《总规》(征求意见稿),南通港通过港口资源整合和重组,将合并部分沿江和沿海港区,形成沿江三港区、沿海一港区“一港四区”的总体格局。其中,拟将沿江港区整合形成如皋港区、南通港区和通海港区;沿海原三大港区规划为一个港区即通州湾港区,下设通州湾、三夹沙、海门港、洋口港和吕四港5个作业区。
2019年5月国家审议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将为南通港口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据悉,2018年南通港完成货物吞吐量2.67亿吨,已成为长三角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的重要节点和对外贸易的重要口岸,在长江中上游地区能源、原材料中转和外贸运输中发挥重要作用。鉴于各级层面发展战略的推进实施和港口外部环境的发展变化,对南通港下阶段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全面启动新一轮《总规》的修编势在必行、恰逢其时。
南通港(口)集团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本轮规划修编调研工作,重点围绕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结合集团港口发展现状、问题,对未来趋势判断、发展设想及对本轮布局规划的建议,提出了科学详实的修订意见,为下一步完善、修编《总规》(征求意见稿)提供了有力的基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