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上级国资委工作要求,2014年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资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提高质量、增加效益为中心,以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为重点,促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优化国有资本投向,健全国有投融资平台,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水平,增强国有企业发展活力,为南通争当苏中新一轮发展“领头雁”、建设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作出更大贡献。着重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推进国企股权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1.推进国企上市。运作好江山股份、精华制药、南通科技等国有上市公司,支持国有上市公司发挥再融资功能,完成1-2家定向增发;推进好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醋酸化工力争通过首发申请,江天化学达到新三板上市要求;培育好一批上市后备企业,指导大生集团、粮油集团、置业集团等国有企业加快核心主业资源整合,研究产控集团、国投公司等企业境外上市方案。
2.实行联合投资。利用优质资产、优势资源、优惠政策,开展与央企、省企和优强民企对接合作,通过联合投资、增资扩股等多种合作形式,争取一批企业落户南通。竞争类企业投资项目原则上要引入民间资本和战略投资者参与,功能类和保障类企业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环保、民生工程等项目,要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建设。
3.调整股权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国有控股公司股权结构,研究制订大生集团等5家一般竞争性企业降低国有股权比例的方案;加大国有独资公司股权多元化改革,对有条件的众和担保公司等5家二级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引导民资、外资、股资、银资成为国有公司股东;积极稳妥推进市第三印染厂等11个低效股权或劣势企业退出。
4.承接产业转移。积极宣传南通陆海统筹综合配套改革优势,组织引导市属国有企业为南通滨海新区等平台载体定向招商,吸引上海及苏南地区混合所有制企业移植我市。
二、完善国资营运体系,健全国有投融资平台
1.强化功能定位。根据市政府明确的职能定位,推进各资产经营公司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制定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资产调整方案;积极拓展产业领域,延伸发展与公司职能关联度大的市场化项目;跟踪评估国有企业集团五年发展规划阶段性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引领企业转型升级。
2.提高资产质量。继续整合企业资产、城市资源和财政资金,加快注入到国有平台公司,做大国有资产规模;对已注入到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部分公益性资产,采用有收益和现金流的资产置换,增强资产的融资功能;通过市场开发、出售出租等形式,盘活存量资产30亿元,提高资产的流动性。
3.完善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提升董事会在企业战略发展和风险管控等方面的决策水平。充分发挥监事会作用,落实监事会重大事项全过程监督机制。对资产经营公司和重要子公司配备总会计师,加强企业资金流动、债务结构和财务制度监管。规范子公司治理行为,确保集团公司派出的股东代表和董事、监事按股东意志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4.加强风险管控。制订已竣工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平衡政策,将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资产负债率降到合理水平。建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借用管还债务动态数据库,定期分析平台债务风险。指导各资产经营公司改善盈利模式,加强市场化运作,在进行公益性开发的同时,兼顾商业性项目实施,使之保持收益平衡。
三、优化国有资本投向,服务陆海统筹发展改革
1.推进项目实施。着力推进国有资本向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等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集聚。扎实抓好总投资90亿元、43个项目实施,重点推进25个亿元以上项目,其中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投资项目8个、投资12亿元,基础设施、沿海开发、民生工程等项目17个、投资70亿元。
2.创新融资渠道。组织国有平台公司发挥投融资功能,全年新增融资130亿元,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提供资金保障。在巩固发展银企合作的同时,重点做好资产证券化、扩大股权融资、保险资金融资、直接债务融资、融资租赁等多元化融资,抓好企业信用评级和培育工作,力争直接融资比重达到50%以上。
3.扩大金融服务。完善国有平台公司互保机制,力争将众和担保公司资本金扩大到10亿元,扩大流动资产担保,国有担保公司全年新增担保26亿元;加快江海融资租赁公司运作,完成国润融资租赁公司增资扩股和报批工作;运作好在手基金项目,加大吸引国内大型金融资本与南通国资合作力度,国有资本参与基金达20个,基金总规模达到40亿元。
4.抓好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分解的陆海统筹发展改革重点任务,强势推进。沿海集团加快实施通州湾项目建设和海启高速投资,研究制定沿海港口集团组建方案;国投公司推进兴东机场加快发展,争取投资财产保险公司,研究制定金融控股集团和综合产权交易市场组建方案;产控集团加快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置业集团加快1895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完成华莘智慧教育公司组建并进入实质性运行。
四、改进国资监管方式,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1.坚持依法监管。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明确的股东会职权,作为履职的主要依据之一,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坚持“管多、管少、不管”并举,凡是和出资人有关的事情,都要严格地管起来;少管企业内部事务;不管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让企业更好地主动地面向市场。探索把股东会部分职权授权给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行使,扩大授权程度,提高决策效率。
2.突出监管重点。加强战略管理、公司治理、考核分配和风险控制等工作,构建科学管理体系。引导市属企业集团围绕功能定位确定发展战略,做强做优主业;完善分类考核办法,坚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收入与职工收入、企业效益、发展目标联动;完善企业经营预算管理,实施重大经营决策失误和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
3.加强服务指导。定期召开企业运行分析会,及时提出相应对策和指导意见。完善委领导联系出资企业制度和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出资企业在生产经营、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组建专门工作小组,强化对企业改革发展、融资融券等协调服务。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建立和完善符合地方实际的县(市)区国资监管体制。
4.维护和谐稳定。高度重视职工购房补贴、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等有关信访工作,妥善处理企业历史问题。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排查群体性事件苗头,防止发生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扎实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措施到位,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认真做好国资系统窗口单位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重点责任单位管理责任和长效管理措施。
五、加强国资队伍建设,保障国资国企改革发展
1.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优化班子结构,提高班子综合素质。规范国企领导人员管理,探索高级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机制和企业经营层合理流动机制,继续推进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业干部双向交流培养工作。
2.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培养和引进科技创新人才、高端营销、财务、资本运作复合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建立企业后备人才库,加大对企业后备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专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
3.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扎实推进国企惩防体系建设,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示范点建设。继续实施企廉巡查、外派监事会和企业纪检监察组织“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大对执行制度情况的检查,把惩防体系建设贯穿企业管理和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为国有企业和谐发展提供有力纪律保证。加强机关廉政建设,规范监管行为,自觉接收企业和社会监督。
4.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组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着力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机关作风建设“一评五制”各项要求,着力打造全省国资系统办事最快最优机关。完善离退休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机制,引导离退休老干部创造条件发挥余热,不断提高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水平。